爲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增強消費者選購食品的判斷力,食品安全網上投訴中心提醒,消費者根據食品標籤選購食品要注意5個方面。
根據規定,在國內市場上銷售的預包裝食品的標籤,都應當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及相關產品標準中標識的要求。普通食品的標籤必須標註:食品名稱、配料清單、淨含量、製造者(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標準號等。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爲了自身的安全和健康,一定要仔細閱讀食品標籤內容,謹慎選擇需要的產品。在解讀標籤是否具備上述強制標註內容外,還需注意:
一是千萬不要購買超過保存期的預包裝食品。
二要注意食品的“名稱”與其“配料”是否相符。例如,在包裝上赫然寫着“橙汁”的名稱,但在配料清單上則寫着水、食用香精,則表明廠家利用橙味香精調製出的果味水飲料來冒充營養豐富的果汁。
三是對相近的食品名稱要有正確的理解。例如,花生油與花生調和油,一個是純正的花生油,另一個是用花生油及其他一種或幾種植物油混合而成的;奶與牛奶飲料、蓮蓉月餅與蓮蓉味月餅等是名稱相近或相似,但屬不同屬性的食品。
四要注意淨含量。所謂淨含量是指除包裝外的可食部分的含量,有些食品包裝又大又漂亮,內容物卻很少。
五要注意該食品的熱量和營養素。目前國際上已經推薦或要求在食品的包裝上要註明該類食品中的營養素,例如所含的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維生素、鈣、鐵、磷、鎂、鋅和銅等,且須經過有關部門檢測確認。我國也開始推行食品營養成分的標註,消費者可根據本人或食用者的需求來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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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eenhao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