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個多月大的嬰兒,大多能夠用手耍玩具,甚至用手做“拜拜”了,但這對遂寧市射洪縣的小江(化名)來說,是永遠辦不到的事。因爲小江一生下來就沒有雙臂。他的父親蔣平說:“在小江出生前,他媽媽做了5次B超,都沒發現身體異常。”

  目前,蔣平夫婦已經將“打B超的醫院”告上法庭,請求該院賠償他們殘疾生活補助費和日常生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康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143萬餘元。



圖片來源於太平洋親子論壇

  5次B超胎兒無恙 出生後卻無雙臂

  2009年2月,蔣平的妻子李紅梅懷上了孩子,他高興得像掉進了蜜罐裏一樣。爲確保孩子的健康,李紅梅在懷孕的第三個月、第五個月、第七個月、第八個月和第九個月先後到射洪某醫院做了5次B超檢查。5次檢查的結果,都顯示胎兒正常。

  “醫院每次都給我們出具了B超檢查圖文報告單。作爲外行,我從報告單上的嬰兒圖像上,看不出嬰兒有什麼缺陷。每份報告單上,都寫着胎位、頭頂徑、胎動等方面的內容,文字內容也顯示胎兒沒有問題……並且,醫生也沒說胎兒有什麼缺陷。”蔣平說,每次拿回B超報告單,他們一家都說不出的高興,“5次B超都正常,這胎兒肯定是健全的!”

  去年11月17日,李紅梅快臨盆了。出於對該醫院的信任,蔣平夫婦還是選擇到這家醫院生產。18日凌晨零點多,李紅梅順利產下一子。等候在產房外的蔣平,聽到從產房傳來的孩子“哇、哇”的哭聲,心裏感到莫大的幸福。“我當爸爸了——”蔣平高興得吼起來。不一會兒,醫生抱出一個男嬰遞給蔣平,蔣平的心情瞬間跌落至冰點:天啊,這個娃娃竟然沒有雙臂!

  被索賠143萬 醫院表示絕不推卸責任

  蔣平夫婦認爲,這家醫院之前未將胎兒重大缺陷發現並告知他們,令他們失去了中止妊娠的機會,他們不得不永久承受孩子身有缺陷的痛苦,醫院的不作爲是造成原告人身損害(永久承受缺陷之痛)的直接原因。去年12月3日,蔣平夫婦一紙訴狀,將該醫院告上了射洪縣法院。

  蔣平夫婦的訴訟請求是:判令該醫院賠償他們殘疾生活補助費和日常生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康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1432000元。

  此後,遂寧市醫療鑑定機構對此事進行鑑定,鑑定結論是“不存在醫療事故”。醫療鑑定結果出來後,法院通知今年4月28日開庭審理。但蔣平對醫療鑑定結果不服,請求推遲開庭。此後,蔣平向華西司法鑑定中心申請了司法鑑定,誓要爲孩子討個說法。

  面對記者採訪,被告醫院院長稱,李紅梅的B超是在他們醫院打的,娃娃也在他們醫院生的,“我們對蔣平夫婦和孩子表示同情,但我們醫院有無責任、有多大責任、B超是不是一定能查出孩子的身體缺陷……這些都要等專家的結論和法院的裁決,如我們有責任,絕不推卸!”

  蔣平夫婦說:“經過風風雨雨後,我們覺得兒子很無辜,不管怎樣,我們都會好好照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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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

  B超爲什麼查不出孩子沒有雙臂?

  專家解釋:儀器精度和操作技術影響B超結果

  廣州市婦嬰醫院超聲診斷科主任李秋明表示,目前我國醫院普遍採用的B超檢查,一般來說探測到的是一個二維平面,它利用超聲波原理,通過在子宮內的反射,將胎兒各部位的密度對比,在顯影上表現出來。通常,對比明顯的部位如頭部、四肢,顯示出來的影像會相對清楚,一些如耳朵一樣的軟組織,看起來就不一定會清楚了。

  然而,B超檢查的結果受很多複雜因素的制約,包括儀器的精確程度、操作人員的經驗和技術,以及孕婦孕周、胎兒胎位等,都可能引起“檢查不出來”的結果。如,在做B超檢查時,若胎兒正面朝着探照頭,整體輪廓就較清晰顯現,但若低垂着頭或側身,某些部位就遮擋着不容易看清。

  李秋明表示,胎兒的肢體殘疾、食道氣管裂、尿道下裂、先天性心臟病等都屬於未必能檢查出來的畸形。如先天性心臟病,沒有5年以上臨牀經驗的專業人員,根本無法判斷;而其他幾種並不常見的畸形,甚至需要十幾年的經驗積累。

  據瞭解,要認真把胎兒的每個部位都看得比較清楚,起碼要花兩三個小時。但在我國,一個醫生每天有很多病人,每個孕婦的診斷時間不可能太長,否則外面排隊的病人就有意見。這無形中又影響了B超檢查的準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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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

  如何最大限度提高產檢準確率?

  醫生告誡:產前診斷要做全套不能只靠B超

  廣東省婦幼保健院產前診斷與遺傳診療中心麥明琴認爲,孕婦應該做足四項“功課”,即孕前諮詢、孕期檢查、B超和產前診斷。

  決定懷孕前,應到醫院接受孕前諮詢與檢查,確保身體無恙,並適量服用葉酸等爲懷孕做好準備。懷孕期間,應抽血檢查有無遺傳病或感染病毒。部分孕婦會拖到懷孕四五個月後才抽血,但有些緻畸病毒往往在1~3個月就會出現,因此對懷孕初期的體檢也不能掉以輕心。

  同時,孕婦要分早、中、晚期做B超。早中期指懷孕後到28周,這時外觀上明顯的畸形可以查出,如神經管缺陷、腦積水等。28周後的晚期B超目的在視察胎兒的重要臟器有無異常,及進行生物物理評分。如果上述步驟都做了,發現胎兒有異常,產前診斷就必不可少了。產前診斷的方法有羊水穿刺、胎兒絨毛取樣、胎兒血液或組織取樣等。大約98%做產前檢查的病例結果都是正常,只有少數的高風險夫婦才面臨流產的決定。>>孕早中晚期B超分別檢查什麼?

  麥明琴也強調,胎兒的發育受很多因素影響,包括遺傳、營養狀況、宮內環境等,即使把孕前產前診斷都做了,也不能確保在孩子出生前把所有異常都檢查出來。但父母也無須太過擔心,因爲經過一系列檢查仍生下畸形兒的父母畢竟只是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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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超能查胎兒哪些問題?

  美國在2003年曾制定了,產科超音波的使用準則,可分爲4類,簡述如下:

  【第一週產期(12周前)超音波】 包括排除子宮外孕、確定胎兒心跳、推定懷孕週數、評估是否有子宮或卵巢腫瘤、判斷是否多胞妊娠。

  【第二(12~24周)或第三(24周以後)周產期超音波】 延續第一週產期胎兒生長評估、羊水量測量、確認胎盤位置及胎位、胎兒解剖構造檢視。胎兒解剖構造檢視之細項包含:

  1.頸部:腦室、脈絡叢、透明中隔。

  2.胸廓:心髒的空四腔室圖。

  3.腹部:胃、腎、膀胱、臍帶與腹壁連結處。

  4.脊椎。

  5.肢體:手臂與小腿是否存在。

  6.性別:爲非必要之檢查。

  【限定作用的檢查】 在急診時,孕婦陰道出血,婦產科醫師即可以超音波斷定是否爲流產或其它原因;或疑似胎位不正,以超音波鑑定胎兒的先露部位,例如:臀位是屁股先出來。

  【特別的檢查(專家的檢查)】 當基本的檢查有疑慮時,所實施的特別掃描。例如:心臟掃描、高階掃描、都卜勒血流檢查等。

  特別注意:8種胎兒畸形 b超查不出

  幾乎所有胎兒的內臟器官,在出生前都會持續不斷的成長變化,因此並非在早期檢查時,爲正常狀況的器官,就能保證在出生後也一定正常。也因爲超音波受限於媽媽肚皮及子宮的阻擋,無法調整胎兒的姿勢及位置,無法獲得某些角度的影像。專家提出以下幾項,因胎兒成長狀況而造成超音波檢查有所限制的情況:

  1.水腦:有許多水腦或水腎的狀況,都會到了懷孕後期才逐漸產生。

  2.全盲:胎兒在子宮內因爲沒有光線的刺激,因此不會睜開眼睛,所以無法診斷出先天全盲或小眼症的狀況。

  3.聽力:在胎兒5~6個月大時,聽力已有發育,但目前沒有任何的方式可以得知,胎兒是否有先天性聽障的問題。

  4.先天心臟病:心髒的心房中隔(即卵圓孔),以及動靜脈導管,都是在出生後纔會逐漸關閉,雖然是在出生便可輕易診斷出的心臟病,卻無法在出生前就得知。

  5.腸胃道阻塞:腸胃道的阻塞病變,極少數會出現在懷孕24周之前,因爲胎兒在懷孕前期,很少大口的吞進羊水。

  6.肢(指、趾)端異常:像是手腳內翻或外翻、多指(趾)、並指或指節缺失等異常狀況,也因爲胎兒常處於握拳狀態,幾乎無法由超音波確切診斷。

  7.侏儒症:有部分的侏儒症狀,無法在早期診斷出來。因爲胎兒在6~7個月大的時候,就會逐漸停止骨頭的發育生長。

  8.先天性代謝異常:絕大部分的生化代謝異常疾病,例如黏多醣症,都要等到寶寶出生進食後,纔會逐漸發病。也因此許多致死性的生化代謝異常,在產前無法辨認,除非媽媽已生過類似疾病的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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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話說:請把好生命質量之關

  一般來說,做一次黑白影像的B超檢查,要花近70元,做一次彩色影像的B超檢查,要花近240元,一個孕婦從懷孕到生產,單是花在B超檢查費上的開支,就是幾百元或上千元。

  醫院在收取這些費用後,有責任、有義務告訴孕婦及家人,待產小孩除了衛生部要求必須檢出的畸形之外,到底還存在哪些缺陷。對這些缺陷,若醫院沒有檢查出,或者沒有履行告知義務,醫院就是失職,就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

  若是在做完B超的前提之下,使孩子出生後醫院才告訴孩子有缺陷,對父母來說無疑是一種極大的傷害。

  如何才能儘量提高B超準確率,降低胎兒畸形診斷失誤呢?目前。國外的做法是把胎兒畸形診斷的權利只賦予指定的中心醫院,其他醫院只能通過B超檢查來觀察胎兒的生長過程。

  據悉,今年內我國將出臺一個超聲檢查的執行準則,包括在產婦妊娠的多少周時做什麼疾病的檢查,以及各種特殊孕婦的特殊篩查,如高齡產婦、糖尿病產婦等,她們應在特殊孕周進行有針對性的篩查,以提高產前診斷的準確性。準則的出臺爲我們給出了希望,然而只有醫務工作人員不斷提高職業素質,增強業務水平,才能真正爲爲人父母者把好生命質量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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