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惡變。軟骨瘤、骨軟骨瘤等良性骨腫瘤、瘤樣病變均可惡變爲肉瘤,所以骨癌的病因可能與其生物學特性、病期、手術、感染或病理件骨折有關。


  第二、病毒。研究發現骨癌患者的血清中有對骨肉瘤的特異性抗體。與骨癌患者的接觸密切的健康人血清中也找到骨肉瘤的抗體。所以許多學者認爲骨癌的病因和人體內瘤有關。


  第三、物理因素。一切電離輻射,如x線、鐳、氫、鍶、放射性同位素等,經體內或體外放射,均可致骨癌的出現。放療過量可致骨肉瘤,稱放射後骨肉瘤。


  第四、化學物質慢性刺激可致骨癌。動物試驗證明:某些化學物質,如甲基膽蒽可誘發骨肉瘤。這是導致骨癌的病因之一。


  上述介紹的這些就是會得骨癌的幾種原因,瞭解這些發病原因我們可以在平時的生活中做好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另一方面這也是我們選擇合適治療方法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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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eenhao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