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了錯,傷害了別人,有的家長認爲:“孩子這麼小,哪裏會道什麼歉,實在要道歉,也是家長代替。”由家長替孩子“認錯”,有害無利。其一,家長認爲這是疼愛孩子,但實際上,這種疼愛並不是真正的疼愛,而是在袒護孩子的過錯,孩子沒有從錯誤中獲得應有的教訓,也難以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任。其二,由於“犯了錯誤反正又父母擔着”,孩子可能會反覆犯錯誤。孩子傷害了別人,就應該自己去道歉,去承擔後果,付出代價,這不僅僅是爲了得到別人的原諒,也是從小建立責任感,這對增強孩子的自律精神、謹慎言行,以便將來順利融入社會生活,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通常,家長都需要經歷一個漫長的過程才能讓孩子明白,當他的行爲讓別人受到身體的或者情感上的傷害時,他應該道歉。而一旦孩子能夠發自肺腑地說出“對不起”,他不僅僅是掌握了一項社會技能,更重要的是,他同時學到了怎樣去補救自己的過失,怎樣對自己的行爲負責,怎樣照顧他人的情感。所以,花一些心思來幫助孩子來學習這門相對複雜的社會課程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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