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化療的十大副作用


  1、脫髮和皮膚反應


  有些肺癌化療藥損傷毛囊,在應用肺癌化療藥後會出現脫髮,脫發的程度通常與藥物的濃度和劑量有關。出現脫髮不必過分擔憂,因爲一般病人停藥後,脫掉的頭髮會重新長出,皮膚的紅斑、皮疹和色素沉着也會好轉或消失。


  2、胃腸毒性


  大多數肺癌化療藥物可引起胃腸道反應,表現爲口乾、食慾不振、噁心、嘔吐,有時可出現口腔粘膜炎或潰瘍。便祕、麻痹性腸梗阻、腹瀉、胃腸出血及腹痛也可見到。


  3、肝損傷


  肺癌化療藥物可不同程度的損害肝臟細胞,出現谷丙轉氨酶增高、膽紅素上升、肝腫大、肝區疼痛、黃疸等,引起的肝臟反應可以是急性而短暫的肝損害,也可以由於長期使用肺癌化療藥,引起肝慢性損傷,如纖維化、脂肪變性、肉芽腫形成、嗜酸粒細胞浸潤等。所以在使用肺癌化療藥前和用藥過程中,要檢查肝功能,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必要時停止肺癌化療。


  4、心臟毒性


  有些肺癌化療藥物對心血管系統有毒性作用,臨牀可表現爲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肌病綜合症,心電圖出現異常。嚴重的可發生心力衰竭。所以使用肺癌化療藥前及用藥中應檢查心電圖,發現異常立即停藥,及時治療。


  5、骨髓抑制


  大多數肺癌化療藥均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抑制。骨髓抑制早期可表現爲白細胞尤其是粒細胞減少,嚴重時血小板、紅細胞、血紅蛋白均可降低,同時患者還可有疲乏無力、抵抗力下降、易感染、發熱、出血等表現。在每次肺癌化療前,都應該做血象檢查,如果白細胞的數目若低於(2.5~3)×109/升、血小板(50~80)×109/升,應該暫時停止肺癌化療,遵照醫生的醫囑使用升高血細胞藥。


  6、局部反應


  靜脈炎、局部組織壞死。


  7、免疫抑制


  肺癌化療藥物一般多是免疫抑製藥,對機體的免疫功能有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當免疫功能低下時,腫瘤不易被控制,反而加快復發或轉移進程。


  8、神經毒性


  部分肺癌化療藥可引起周圍神經炎,表現爲指麻木、腱反射消失,感覺異常。有些肺癌化療藥物可產生中樞神經毒性,主要表現爲感覺異常、振動感減弱、肢體麻木、刺痛、步態失調、共濟失調、嗜睡、精神異常等。


  9、肺毒性


  少數肺癌化療藥物可引起急性化學性肺炎和慢性肺纖維化,臨牀可表現爲發熱、乾咳、氣急,多數病人急性起病,伴有粒細胞增多,甚至出現呼吸衰竭。應在用肺癌化療藥期間定期檢查肺部情況,停藥後還要注意隨訪。一旦發現肺部毒性反應,立即停止肺癌化療並用激素治療。


  10、腎毒性


  分肺癌化療藥物可引起腎臟損傷,主要表現爲腎小管上皮細胞急性壞死、變性、間質水腫、腎小管擴張,嚴重時出現腎衰。患者可出現蛋白尿,少尿或無尿,有的發生血尿、水腫、小便化驗異常等。應在用肺癌化療藥前和用藥過程中均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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