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吃蝦的時候不能吃水果,吃海鮮的時候不能吃維生素C片。理論是:海鮮河鮮往往被污染,其中富集了一些砷。本來五價砷毒性較小,但是如果被維生素C之類的還原劑還原成三價砷,也就是砒霜(三氧化二砷)了,毒性急劇上升,於是有中毒危險。
可是,有很多人同時迷惑地申辯:現在宴席之後,都要上水果的啊!我吃了海鮮又吃水果,並沒有中毒啊,這又是爲什麼呢?
原來,違反禁忌產生嚴重危害,須有4個前提:
第一,水產品的確出自被砷污染的環境。除了蝦,還有小龍蝦、河蚌、牡蠣、各種蛤類、螃蟹等,各種水產品,都有被污染而富集砷的危險。如果水產品出自污染很小的水域,就不會含有大量的砷,也就不存在這種禁忌。
第二,攝入污染海產的數量比較多,其中含砷的總量達到一個足以引起中毒的數值。如果像林黛玉吃螃蟹那樣,淺嘗輒止,食量很小,自然不會看出明顯的危害。
第三,水果中的維生素C和其他還原性物質的含量足夠高,吃的數量足夠大。如果只是半個蘋果、幾片香蕉,裏面那麼一丁點維生素C是不足以還原產生大量三價砷的。相比之下,維生素C藥片中的含量就要高得多了,所以風險更大一些。
第四,維生素C藥片是吃海鮮河鮮前後不久服用的。如果早餐吃藥片,晚上才吃蝦,由於體內大部分維生素C已經被代謝掉了,危險性就會變小。
總之,海鮮和維生素C同吃的危險,是一個數量的問題。要看水產到底污染到什麼份兒上,吃海鮮的數量多少,以及維生素C攝入多少。
砒霜的LD50低於15毫克/公斤,一般認爲,100至200毫克的砒霜纔有致命危險。可是,我國的魚類砷含量標準是0.1毫克/公斤,也就是說,如果吃合格的水產,那麼即便吃10公斤,也不會發生急性中毒問題。目前頻頻發生海鮮帶來的砷中毒事件,只能證明餐桌上的海鮮已經被嚴重污染,超過國家標準幾百倍!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如果不與維生素C同吃,海鮮、河鮮就足夠安全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到了含砷量可能帶來危險的水平,這種食物已經不是人類適合的食物了。五價砷本身便有毒,只不過毒性爲砒霜的1/10以下。慢性砷中毒可能引起多種癌症,並損害臟器,其危害不可忽視;而且這些污染水產品中很可能還含有其他來自污水的污染物,比如汞、鎘、鉛、有機氯、多氯聯苯以及多種其他化學污染物。(曉 芸)
    專家建議
假如對產品的環境質量不能十分放心的話,吃海鮮河鮮不要超過每天一種,數量不要超過100克。蔬菜和粗糧當中的纖維可以促進重金屬的排出,因此適合搭配食用。吃了這些食品之後不要吃維生素C片。
海鮮河鮮多爲寒性,腸胃虛弱的人要少吃。吃大量水產品之後,再吃大量寒涼的水果,對部分人來說,容易引起腹瀉腹痛,但這卻與砷污染無關。(食品夥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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