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消息:33歲的楊某結婚4年,妻子一直不想生育。急於要孩子的楊某遂“偷樑換柱”——用維生素代替避孕藥給妻子服食。3個月後,其妻懷孕。但她很快決定要墮胎。楊某堅決反對。情急之下,他無意中道出了懷孕的原由。知道真相後的妻子認爲楊某的行爲不容原諒,第二天便徑直去醫院墮了胎,並要同楊某離婚。理由很簡單:楊某侵犯了她的生育權,是變相強迫她生育子女。

  (摘自《羊城晚報》)

  (編者按:撇開生育權的問題不說,楊某這種要孩子的方法聰明嗎?妻子生下的,將會是怎樣一個孩子?請看中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婦產科巫嶽鵬副教授等的分析文章。)

  楊某急於當父親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他這種“偷樑換柱”——用維生素代替避孕藥使其妻懷孕的做法實在不可取。避孕藥對人體細胞的DNA有一定的損傷作用,但停藥後這種損傷可修復,爲慎重起見,停藥後6個月妊娠較爲安全。孕育一個聰明、健康的小寶寶,關鍵的第一步是選擇一個適於生育的時機。因爲夫妻雙方生育年齡、健康狀況、藥物,甚至環境因素均會對孕育產生影響。

  女性最佳生育年齡段是24~35歲。這時候女性身體發育成熟,卵巢功能旺盛,思想成熟,可以承受懷孕、分娩和哺乳的生理要求。20歲前的女性生理變化大,思想情緒不穩定,分娩時易出現難產,不宜婚育。35歲以上首次受孕者,醫學上稱爲高齡初產婦,此期女性卵巢功能有所減退,卵子質量下降,胎兒患先天性疾病機率增加。男性生育年齡最好在40歲以下,年齡太大,其精子質量下降,畸形率較年青時增高。

  任何一方有急性傳染病或慢性傳染病急性發作期都不宜受孕。如急性病毒性肝炎、肺結核、生殖道感染等,因爲這時精子、卵子質量均受到影響。嚴重的全身性疾病,例如嚴重貧血、心臟病、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等常需用藥治療,病情穩定時才考慮受孕。筆者在門診遇到一位33歲的女性,她很想生小孩。但她有風溼性心臟病合併二尖瓣狹窄,平日做些很輕的工作都會感到心跳、氣急,就她的情況並不適合懷孕。儘管我們已對她分析了懷孕對她不利的因素,但一個月後她告訴我們,她懷孕了。同時執意不肯流產。病人最終在產後第7天死於心力衰竭,一場可以預見的悲劇就這樣發生了。

  確診早孕至少在停經一週後,但從排卵日起到確診停經的期間用藥可能對胚胎有影響。如鏈黴素、慶大黴素等可使胎兒聽神經及腎受損害;四環素、巴比妥類、非巴比妥類藥物如安定、苯妥英鈉、丙戊酸鈉、嗎啡類、磺脲類、抗癌藥等有緻畸作用。磺胺類致胎兒出生後高膽紅素血癥;己烯雌酚引起女性子代在青少年時期發生陰道腺病,使男性子代發生睾丸發育異常、陰莖發育異常的機率增加;維生素K3引起胎兒溶血;硫脲類引起智力發育遲緩;無機碘致胎兒甲狀腺腫。因此,在整個孕期,特別是孕12周以前禁用或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藥物。如果在上述期限內用藥而意外受孕,有無必要行人工流產呢?目前仍有爭議,因爲藥物對胎兒的影響並非百分百。所以,必須綜合考慮後才做決定。如藥物是否通過胎盤、服藥劑量大小、時間長短、是否珍貴胎兒等。

  吸菸孕婦的早產率、死胎率及新生兒死亡率均較不吸菸孕婦爲高,並與吸菸量有明顯關係。嗜酒女性生育能力下降,引起胎兒發育遲緩或酗酒胎兒綜合徵。要避免在大量飲酒後受孕。放射線可使孕4~8周胚胎基因突變或染色體異常,孕婦胸透應在孕28周後進行。此外,良好的環境和心理狀態則會對懷孕產生積極的影響。

  和大自然的所有生物一樣,物種的素質是在殘酷的適者生存規則下不斷提高的。相對我們祖先所處的時代,現代技術日新月異,醫學有了較大的進步。儘管如此,對某些遺傳性、先天性疾病的治療依然束手無策,其中包括某些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例如各種類型的進行性肌營養不良、先天性成骨不全症等,某些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例如白化病、血友病、全色盲、先天性聾啞等,以及某些多基因遺傳病例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性精神病、原發性癲癇等,這些遺傳性疾病患者雖可結婚,但並不適宜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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