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女士懷孕4個多月,醫生卻開給“孕婦禁用”藥物。 (趙炎雄攝)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記者呂婷消息:“說明書上明明寫着“孕婦禁用”,爲何醫生還要將藥品開給我呢?”38歲的潘女士懷孕4個多月了,近日,其因喉嚨癢、多痰來到福田中醫院婦產科看病,醫生卻爲其開了兩盒孕婦不能使用的藥品。


  4月9日上午10時,記者在福田中醫院門口見到了潘女士。潘女士說,4月3日,醫生開了2盒“清熱解毒膠囊”讓她回家吃,她先後吃了3次共6粒。每次吃完藥後,肚子都要疼上3-4個小時,而不吃肚子則不疼。4月5日,她翻看說明書發現上面赫然寫着“孕婦禁用”四個字。


  “我在網上查到這種膠囊孕婦食用容易引起流產,醫生明明知道我是孕婦,還給我開具這種藥品。”4月5日凌晨2時許,潘女士經歷了再一次疼痛後,找出了該藥品的說明書,看到說明書上明確寫着:“孕婦禁服”。她認爲醫生不負責任,其擔心自己已經服用了3次是否會給孩子帶來不好影響。潘女士希望醫院能有一個合理的說法


  福田中醫院門診部葉主任向記者表示,這確實是醫生的錯誤,醫生不應該給孕婦開這種藥。從目前情況來看,潘女士服用藥品已經過去了幾天,現在也沒有引起流產事故,應該不會再因藥物而發生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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