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文明、平等的環境中如果想獲得最大限度的自由,就必須有規則來保證。成人能夠遵守規則,是孩子得到自由的基本保證。在這個前提下,每一個孩子都會知道他做事情的底線,並且知道這個底線是由自己把握的,而不是大人。這樣,孩子才能在不受成人強制和懲罰的生活中逐漸學會如何生活,擺脫“不好的”、“常犯錯誤的”狀態,走上自由的、快樂的、有規則的、成長的軌道。這就是我倡導的愛和自由、規則和平等的教育精神。


0~6歲的孩子需要建立的6大基本規則:


1. 粗野、粗俗的行爲不能有。


2. 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自己的東西由自己支配。


3. 從哪裏拿的東西放回哪裏。


4. 誰先拿到誰先使用,後來者必須等待。


5. 不可以打擾別人。


6. 做錯事要道歉,並且有權利要求他人道歉。


困擾1:基本規則中有一條“粗野、粗俗的行爲不能有”。粗野、粗俗,是指隨意打人、罵人嗎?孩子違背了這一條,該如何處理?


所謂粗野和粗俗的行爲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顯見的,指行爲和語言上的粗野;另一個是隱性的,指對他人心理上的控制和壓制。


這條規則能幫助孩子調整情緒:如何對待自己的期望;如何處理已經醞釀在胸腔裏的情緒;如何處理已經發生了的情緒。我們需要做的是給孩子寬鬆的自由空間用以自我調整,同時給予他們判斷是非的概念和再次選擇的機會。唯一的要求是不可以傷害到別人。


在這個過程中,孩子會不斷地調整對事物的看法和自己的心態。這樣,當他長大後,他同樣會沿用這套模式對待周圍的人,客觀地看待愛與恨、控制與平等、交友與樹敵、誠實與謊言、威脅與和諧、暴力與溝通、失去與得到,而不會僅從自己的角度出發。


困擾2:孩子往往很難分辨什麼東西是自己的,什麼東西是別人的。“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自己的東西由自己支配”,這條規則對現在的他,意義在哪裏?


這條規則能夠幫孩子建立與他人的界限。


不是自己的東西就是別人的,不論這個人是誰。要告訴孩子:“別人的東西不能拿。”這樣做是讓孩子學會區分“你的”、“我的”,而“我的”東西一定歸我支配。這種概唸的區分,是最基本的道德和心態的基礎。在成人的世界裏,很多違法行爲都可以歸結爲“不是我的,但我就要”。


幼兒園裏,老師們總在重複地問這樣的問題:“這是你的嗎?別人的東西不能拿。”“如果你想分享,你必須徵求這個東西的主人的同意。”這個過程使孩子學會了正確地看待被拒絕和被接納的過程。這個既明確又簡單的心態過程,爲人生節約了成本。


困擾3:提到歸位,儘管我一直提醒,但是4歲的兒子經常做不到,遊戲結束後,玩具總散了一地。他是不是還太小?這個習慣是不是等他再大些再培養?


從哪裏拿的東西放回哪裏,這條規則讓孩子學會照顧環境,最終形成的是對環境的尊重和自身的教養。所以我們纔會對一個剛入園的孩子說:“從哪裏拿的東西放回哪裏。”同時和他一起把東西歸位,幫助他慢慢建立起這樣的習慣。幾個月後,無論這個孩子身處什麼環境,他都能這樣做。實際上,對於生活在家庭和學校中的每一個人來說,這條規則都是合適的和有益的。


困擾4:在家裏我儘量和孩子一起遵守“誰先拿到誰先使用,後來者必須等待”的規則。但是我發現,有的時候很難做到。


這條規則限於公衆場合和集體生活。在5歲以前,孩子可能沒有辦法對媽媽實行這一規則。


在我們的學校裏,不論老師還是孩子,都必須遵守這條規則。這樣就不會出現由老師來決定怎麼使用資源的事情。否則,孩子們就必須仰視老師,等待老師的決定,平等的心態也就隨之改變。


但如果兩個人一起拿到,老師就會介入:“你們自己決定怎麼辦,決定好了再來拿。”孩子們一定會很快找到一個最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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