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繼發顱內壓升高可併發腦水腫。
(一)治療
1.病因治療 良性疾病引起的上腔靜脈阻塞,按病因作相應治療,如爲血栓形成,可應用抗凝劑及溶栓藥物。惡性腫瘤所致者,可根據原發腫瘤的組織類型選擇化學藥物、放射治療等。如小細胞肺癌併發SVCS可用卡鉑和依託泊苷(VP16)治療,一般l周內症狀可全部緩解。放射治療適用於不完全性上腔靜脈阻塞飲食健康注意事項。
2.對症治療 對於腫瘤引起的SVCS,經常規治療(化療或放療)不能使腫瘤縮小或腔靜脈壓迫減輕,則可行靜脈腔內置放支撐器,以使血流再通,並能防止腫瘤和血栓重新閉塞血管腔。同時患者應限制鈉鹽及液體攝入,必要時吸氧,應用利尿劑等。
(二)預後
併發腦水腫如處理不當,可危及生命。
上腔靜脈綜合徵應該做哪些檢查?
上腔靜脈綜合徵應該如何治療?
上腔靜脈綜合徵有哪些表現及如何診斷?
繼發炎症,白細胞可升高。
X線胸片可顯示上縱隔腫塊、縱隔和氣管旁淋巴結腫大、胸水,CT檢查更適合於胸片無典型發現者。通過內窺鏡或剖胸肺活檢或淋巴結活檢,或細胞學檢查等手段以明確病因。
(別名:上腔靜脈綜合症)
臨牀應與縱隔腫瘤、轉移瘤、原發性上腔靜脈血栓形成等相鑑別。
上腔靜脈綜合徵是由什麼原因引起的?
上腔靜脈綜合徵應該如何預防?
上腔靜脈綜合徵容易與哪些疾病混淆?
上腔靜脈綜合徵
上腔靜脈綜合徵可以併發哪些疾病?
臨牀表現取決於起病緩急、梗阻部位、阻塞程度和側支循環形成情況。通常爲隱性起病,半數以上已有2~4周病史,進而出現特殊的症狀和體徵。最常見的症狀爲呼吸困難、面頸水腫,其次爲軀乾和上肢水腫,胸痛、咳嗽、嚥下困難亦可出現。如繼發顱內壓升高則可出現中樞神經系統症狀。體檢有胸、頸靜脈擴張,顏面水腫,呼吸急促,也可有顏面紅腫,上肢發紺和水腫、聲嘶和(或)Horner綜合徵。
根據病史 ,臨牀表現,輔助檢查,可作出診斷。
(一)發病原因
多數由惡性腫瘤引起,如肺癌、原發性縱隔腫瘤、淋巴瘤及轉移性腫瘤等,慢性縱隔炎、原發性上腔靜脈血栓形成等也可引起SVCS。
(二)發病機制
上腔靜脈位於狹窄的右前上縱隔,在胸骨的後方,緊鄰右主支氣管和升主動脈。在其與奇靜脈吻合處,四周爲淋巴結所包繞;整個右側胸腔和左下胸腔的淋巴液流經以上淋巴結。多種因素與上腔靜脈阻塞有關。縱隔和氣管旁淋巴結的惡性腫瘤或轉移病變、腫瘤直接浸潤血管壁和(或)血管內血栓形成、繼發炎症、血液淤滯、血小板凝聚等因素單一或聯合均可產生SVCS。由於靜脈壓增高和淋巴引流受阻,部分患者可伴有胸腔積液上腔靜脈綜合徵的症狀,治療,預防,檢查。
積極治療,預防併發症的發生健康問題呼吸內科的常見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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