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B超檢查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進行。有研究表明,不適當的B超檢查會損害胎兒的中樞神經。假如B超檢查時間過長,探頭已經發熱了,那麼同樣對胎兒有影響。因此,孕婦應該根據醫生建議,在適當的時間接受適當的B超檢查,次數不宜過多。

孕期B超檢查次數要適可而止,專家建議檢四次

  婦產科臨牀主任醫師表示,孕期B超檢查是較安全的,但這並不意味着在整個妊娠期可以隨意地做B超檢查,而沒有時間和次數的限制。一般建議孕婦檢查的次數爲四次。    

  第一次超聲檢查在孕6~8周,主要是排除或及時發現異位妊娠(宮外孕)或異常妊娠(葡萄胎等),瞭解胚胎是否存活。    

  第二次超聲檢查在孕11~14周,主要是做胎兒NT測量,結合孕婦血清學檢查,評估胎兒染色體異常的風險度。    

  第三次超聲檢查在孕18~24周,主要是系統篩查胎兒發育及診斷胎兒致命性畸形。

  第四次超聲檢查在孕39周左右,排除一些在妊娠晚期才出現的胎兒發育異常,瞭解胎兒的位置、胎盤位置及成熟度、羊水的多少等,評估胎兒宮內的安危。對臨牀醫生選擇分娩時機及方式提供有價值的參考指標。另外,李紅霞表示:“如孕婦有高危等因素或其他合併症,檢查次數可能還要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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