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來總流產原來農藥是罪魁


  有這樣一個真實的事例。1993年,劉傳名與小他一歲的趙克紅舉辦了一個簡樸的婚禮。婚後,夫妻倆承包了10畝果園,他們果園種植很成功,家裏也蓋起了小洋樓,但就是缺一個孩子,這也是夫妻倆心中永遠的痛。趙克紅16年來幾次懷孕都流產了。夫妻倆眼看着別人的孩子上幼兒園、上小學,一家人其樂融融,總是有一種莫名其妙的酸楚。


  後來經大夫仔細詢問,得知在懷孕前後的一段時間,趙克紅總免不了到果園裏噴灑農藥。專家要求夫妻二人都不要再接觸農藥、化肥等過敏源,現在夫妻倆的兒子已經6個月了。“誰能想到農藥也會影響生育,多虧了優生專家啊”,劉傳名感慨道。


  專家也提醒所有在懷孕前後接觸過農藥的孕婦,要儘早去醫院做產前檢查,查明反複流產的原因,同時如懷疑胎兒異常,應及早採取措施,以避免畸形兒的出生。


  500多種農藥都有胚胎毒性


  在農藥的1500種活性成分中,約500多種有胚胎毒性,400多種可導緻畸形。在胚胎發育過程中以器官形成期對農藥緻畸物最敏感,這一期是指受孕後的第15~60天,因爲人體的幾乎所有器官都在這期間形成。所以,胚胎在這一發育階段受緻畸物的作用後形成畸胎的機率最高。由於各個器官的發育時間不同,因而各器官受緻畸物的作用而發生畸形的敏感期也不同。例如:受孕後的第21~40天心臟易受侵害,隨後是四肢和眼,腦的敏感期很長,包括自受孕後第20天至分娩。生殖腺如睾丸和卵巢的敏感期也較長,自受孕後第45天至5個月,大部分器官在受孕60天之後對緻畸物的敏感性明顯降低。但由於小腦、大腦皮質及泌尿生殖系統仍在繼續分化,因而即使是受孕60天後接觸了農藥,這部分器官仍可發生畸形。分娩後的哺乳期,有些農藥的毒性成分可通過母乳輸送給嬰幼兒,使嬰幼兒的生長發育受到影響。


  有胚胎毒性和緻畸作用的常用農藥有:殺蟲眯、葉蟬散、樂果、保棉豐、馬拉硫磷、甲基對硫磷、三氯殺蟎醇、擬除蟲菊脂、稻瘟淨、百草枯、敵百蟲等。在農業生產中,常常採用兩種以上的農藥同時使用,這種聯合應用使農藥的毒性更大。例如:馬拉硫磷與樂果合用時毒性相加,馬拉硫磷與稻瘟淨合用時毒性相乘。這些農藥的緻畸作用往往與孕婦接觸劑量的大小、接觸時間的長短、使用頻率的多少有關。接觸的劑量越大、時間越長,使用的次數越多,懷孕時間越短,尤其是60天之內,導致胎兒畸形的可能性越大。由於胚胎對毒性農藥的敏感性比成人高,所以被孕婦忽視的小劑量農藥就可導緻畸胎。


  育齡婦女最好不要接觸農藥


  農藥對胎兒危害最明顯的時期是懷孕初期,也是胎兒器官的發生期。然而,哺乳期內的母親穿着沾有農藥的工作服哺乳,也會導致嬰兒發生白血病。現已查明,農藥中的苯類衍生物可導致染色體畸變或突變,可破壞造血系統,從而使白細胞發生突變引起白血病,即血癌。專家還發現農藥通過不同途徑進入哺乳期母體後可進入乳汁中。由於哺乳期母體內的物質代謝和其他改變較明顯,有些農藥在乳汁中的濃度是非常高的。而嬰兒由於抗病力弱,發育不健全,解毒排毒功能都不佳,故食入含農藥的乳汁極易發生中毒。尤其是有機磷農藥(樂果、敵敵畏、敵百蟲、甲胺磷等)對嬰兒特別敏感,即使接觸或吸入微量也會發生中毒。


  婦女在月經期間抗病力下降,大腦反應遲鈍,機體毛細血管通透性加大,血管擴張,接觸農藥極易使農藥從不同途徑進入體內,危害健康。


  打算要孩子 夫妻二人都要當心


  爲了預防農藥對胎兒的危害,孕婦應避免從事農藥的生產、運輸、保管、銷售和使用等工作。農村婦女,尤其在孕早期要避免接觸農藥。孕婦不宜噴灑農藥,也不要進入剛施過農藥的莊稼地,更不宜搬運農藥或在存放農藥的室內居住,不要用農藥在居室內消毒、殺蟲、滅蚊蠅等。家庭中的農藥不可隨便放置,應有專庫專藏,粉劑農藥包紮要嚴,防止藥粉污染環境,或被風吹散。液體農藥要蓋好瓶蓋,以防揮發,被人吸入。水果、蔬菜噴灑農藥後可以食用,但應有一定的間隔期。吃水果時一定要去皮,因爲水果的殘留農藥主要集中在表皮中,如施“樂果”後,殘留農藥的60%在表皮部分。不能去皮的水果、蔬菜,應在清水中反覆沖洗,據測定,在水龍頭下沖洗1分鐘就能清除蘋果中52%的殘留農藥,若水中加入適量中性洗滌劑,可進一步提高殘留農藥的清除率。


  打算要孩子的男性也應儘量避免接觸農藥。其他人員(尤其是未生育者)在施用農藥時要穿長衣長褲,使用塑料圍裙,在皮膚上塗抹肥皂可防止有機磷農藥經皮膚吸收;配藥及檢修藥械時應帶橡皮手套;工作時不吸菸不進食,因爲有些農藥也可損傷男性生殖系統,引起精子畸變、精子數目減少、精子活力下降及形態異常,精子的這些變化也是造成後代畸形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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