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條求助留言在南方日報官方微博引起網友的大量轉發和評論。微博內容的背後故事是:張老師今年30歲,2004年畢業於華南師範大學,現爲高州中學高一物理老師,教4個班級。前段時間,他罹患骨鉅細胞瘤。上月25日,他第一次接受手術,但手術並不順利,出現術後感染。隨後他先後又做了兩次清瘡手術,醫療費用已逾14萬元。本來家境就不寬裕,經過3次的手術治療,張老師家裏已是負債累累,望有心人士援助。


  骨鉅細胞瘤是一種潛在腫瘤


  張老師所患的骨鉅細胞瘤,在我國是較常見的原發性骨腫瘤之一,此瘤生長活躍,對骨質侵蝕破壞性大,如得不到及時妥善的治療,可造成嚴重殘廢而導致截肢,少數病例尚可轉移而致命。其具有以下臨牀表現與診斷:


  1. 骨鉅細胞瘤是一種潛在惡性或介於良性惡性之間的腫瘤。


  2. 多發生於20~40歲(2003)。


  3. 多見於股骨下端和脛骨上端。


  4. 疼痛、腫脹。


  5. 局部腫塊壓之有乒乓球樣感,病變關節活動受限。


  另外,骨鉅細胞瘤X線特徵:偏心位溶骨性破壞,骨組織密度下降,呈肥皂泡樣改變。


  骨鉅細胞瘤的治療方案


  1.以手術治療爲主,採用切刮術加滅活處理,植入自體或異體鬆質骨或骨水泥,但易復發,對於復發者,應作切除或節段截除術或假體植入術。屬G1-2T1-2M0者,採用廣泛或根治切除,化療無效,對發生於手術困難部位如脊椎者,可採用放療,但放療後易肉瘤變,應高度重視。


  2.局部切除或截肢 如病變部分切除後對功能影響不大,最好完全切除,如腓骨上端、尺骨下端、橈骨上端、手骨、足骨等。如爲惡性,範圍較大,有軟組織浸潤或術後復發,應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局部切除或截肢,有的切除腫瘤後失去關節作用,如股骨頸,可考慮切除後應用人工關節或關節融合術。


  3.擴大刮除,不是簡單的刮除和其他物理化學方法的疊加,而是基於對腫瘤特性的深刻認識,在刮除後行磨鑽打磨、氬氣刀燒灼、石碳酸塗抹骨殼、液氮冷凍、高壓沖洗槍沖洗等等。這些方法的適應症,必須要做到因人而異,絕不是簡單的1+1=2。


  刮除後填充骨水泥,有人認爲骨水泥聚合過程中產生的高溫能殺死殘留的腫瘤細胞,從而能降低複發率,但也有學者否認此觀點。在靠近關節面處植骨,可以保護關節軟骨,降低骨性關節炎的發生,其餘空腔填充骨水泥,有利於術後隨訪判斷是否復發,因爲如果全部植骨,植骨吸收和腫瘤復發不易鑑別。


  4.放射治療 在手術不易達到,或切除後對功能影響過大者,如椎體骨鉅細胞瘤,可考慮放射治療,劑量要足夠。有一定療效,少數病人照射後可發生惡變。經手術或放射治療的病人,要長期隨診,注意有無局部復發,惡性改變及肺部轉移。


  骨鉅細胞瘤術後注意事項


  1.功能鍛鍊:無論是刮除術後還是人工假體置換術後,只有進行正確的功能鍛鍊,才能達到良好的功能。具體的鍛鍊方案取決於手術方式、腫瘤部位、術中骨質情況。所以,患者要完全依照手術醫生的指示進行功能鍛鍊。


  2.複查:即使切除術後仍有一定的複發率,所以必須要定期複查,監測局部。骨鉅細胞瘤雖然是良性腫瘤,仍然有3%以上的轉移率,主要轉移部位是肺,也有極少多發病例,所以全身監測也有必要。


  複查時間:術後2年內每3月一次:2~5年間每半年一次;5年後每年一次。每次複查內容根據具體情況決定,並非將所有檢查都做一遍。


  另外,有十幾年後復發、惡變的病例,所以骨鉅細胞瘤的隨訪應該是終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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